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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协理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加入时间:2009/12/7 20:46:14 点击:1801
劳动保障协理员
申报条件
——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力)。
——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一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二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
相关职业
一年以上。
上一条:
信用管理师
下一条:
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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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全国职业(岗位)认证报名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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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全国职业(岗位)认证报名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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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证书简介
工商注册号:340200000010788(1-1) 组织机构代码证:667947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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