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物业管理芜湖精英实验小班招生简章
第6期物业经理认证培训班合影
主讲教师:深圳华强、伟星、融汇等知名物业公司老总与物业部经理及物业管理专业领域的优秀专业讲师与博士。报名时间:从现在开始到4月28日截止,过期不补
欢迎各地物业公司与我们联合办学,帮助学生就业,提升公司形象帮助企业找到适合自己的人才从而度过经济危机的严冬!
“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简章
(权威机构认证,证书全国通用,通过率高)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和住宅房地产业司联合发出了《关于实行物业管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的通知》,为全面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供保障。根据建设部建教培【1996】41号文件规定,1999年1月1日起,对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全部实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1.报名条件: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房管所正副所长,房地产开发公司、写字楼、商厦、酒店、别墅、度假村、娱乐场所的物业正副经理,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负责人,各大军区房地产管理局负责人等。
2.培训、考试科目:《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等三门课程。
3.培训、考试费:1280元/人。 报名须带任职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张(正反)、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继续教育费用600元/人。(通过率高,考试不合格免费参加下一次考试。)
4.发证机构: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和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司
职业定义:
物业管理人员是指对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备与配套设施及场地进行经营性管理,并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多方面、综合有偿服务的人员。
从事的主要工作内容有:主持设施的日常运行操作、维修和保养的技术管理工作;安排客户报修的接待工作,检查与指导维修人员工作;管理物业的保安、消防、清洁、绿化等工作;核算及监督房屋、大厦的水电费和管理费的收缴工作。
职业概况:
物业管理自上世纪80年代引入中国,已迅速发展成为当今极具潜力的新兴行业,被经济学家称为“朝阳行业”,它融管理、经营、服务于一体,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前景十分广阔。物业管理范围包括居住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和其他用途的物业(如:医院、学校等)。
目前全国物业管理企业已超过3万家,从业人员突破300万人。物业管理师的薪金为每月2500—5000元不等。据专家预测,到2010年,我国每年至少需要新增15—20万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物业管理成为人才市场需求最大的10种职业之一。
物业管理是一项以服务为本质,以管理体现服务的工作。是劳动力密集与高科技发展并存、简单传统劳动与现代化管理同在的行业。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业主生活品质的高低。而物业管理师一般是物业管理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肩负着既要满足业主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又要提高物业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和成本控制的双重职责。
2003年6月19日国家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第61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从业人员都必须接受相应培训,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职业等级:
该职业资格共分五级:物业管理员、高级物业管理员、助理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师、高级物业管理师。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物业管理员:
1、中专、职高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2、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高级物业管理员:
1、 已通过物业管理员员资格认证者;
2、 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3、 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三、助理物业管理师:
1、已通过高级物业管理员员资格认证者;
2、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学生;
3、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4、中专、职高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四、物业管理师:
1、已通过助理物业管理员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五、高级物业管理师:
1、已通过物业管理员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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