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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首席法律顾问简介
 
政策法规  加入时间:2008/10/21 23:03:42     点击:2534
本网法律顾问简介

 

首席律师:
 
高兴发
职务:专职律师
主要业务领域:金融、企业改制、并购、重组、上市、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在房地产、建设工程、劳动争议等业务领域亦有丰富经验。
联系方式:(013524582845
电子邮箱:gaotian545@hotmail.com
Websitewww.shcclawyer.com
简介:
高兴发律师,男,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民商法学专业硕士学位,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办理过大量民商事案件。曾为某商业银行上海分行与某境外上市公司担保纠纷案、农业银行下属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处理、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旗下某国有公司改制、重组、中国建筑总公司某工程局收购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标的额1.8亿)、上海某软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及内部股权激励计划、上海某区某村数百村民房屋拆迁等提供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并曾参与某大型电力集团H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等业务。
执业以来,高律师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律师勤勉尽责精神、专业的法律服务,获得当事人一致充分的肯定。工作之余,高律师笔耕不辍,勤于理论研究,曾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刊物上发表《隐名投资的法律问题》、《股东出资方式浅析》、《瑕疵股权转让问题研究》、《论不动产物权登记之效力》、《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研究》、《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经济补偿问题研究》等数十篇法学论文。
詹王镇
男,副教授,安徽省法学专业学术带头人,芜湖市民商法学会副总干事,政协委员,芜湖市招投标专家库成员,省国土资源厅专家库成员,法学博士,兼职律师,国家企业法律顾问,安徽省法学会会员、中国科技经济法律人才学会会员,九三学社社员。2005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现主要从事商法、经济法、经济犯罪、法经济学等教学研究与法律实务工作。兼职法学编辑。
曾师从康均心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武汉大学期刊社社长、原江汉区法院副院长、湖北省刑法学会会长)、刘明祥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家重点学科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在学期间多次得到我国著名法学家马克昌先生(曾担任四人帮吴法宪的辩护律师)的多次教诲。
现兼任芜湖半城山酒业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法律顾问,兼职编辑。
(一)教材建设方面:
  曾参与出版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经济法实务》(编委)、《新型实用公共关系教程》(副主编)、《公共关系原理与实务》(编委)等三部,参与省级规划教材二本,主编《新编物业管理法规实务教程》一本,在编全国规划教材《新编经济法实务》一本。
(二)科研项目方面:
  1、安徽省教育厅2008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大学生网络犯罪的防控》主持人;
  2、2007年度省职教社科课题《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问题研究》第一参与人;
  3、2007年度省职教社科课题《职业院校师生权益保障研究》主持人;
  4、2008芜湖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课题:《明确“四方”权责,理顺物业管理体制--芜湖市物业小区调查报告》第一参与人;
 5、2010年芜湖市委宣传部政府基金项目《城市化进程中的拆迁安置研究》主持人;
 6、参与国家社科基金2项,省级基金项目5项;
 7、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级教材成果奖一等奖1项、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一项。
 (三)论文发表
   在国家级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浅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之完善》《浅论现存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构方案》浅论法治的成本分析》 《浅论刑法的成本分析》等多篇。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zwz72345@sina.com
  系列照片:
            詹王镇博士在读硕士期间与我国著名的法学家马克昌教授合影
附马克昌教授简介:    

      著名法学家,19268月生,河南省西华县人。1950年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师从前苏联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教授专门从事刑法学研究曾参加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工作。1980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派,担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辩护人。1983年任武汉大学法律系主任,1986年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为武汉大学资深(终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顾问、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特聘顾问教授、中国法学会名誉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顾问教授。我国刑法学术界有“北高南马”之称,即中国人民大学高铭暄教授和武汉大学马克昌教授。

 詹王镇博士在读硕士期间与我国著名的法学家李龙教授合影

李龙教授简介:

 
 

        著名法学教授,博导。1937年1月生,湖南祁阳人,法学家。195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主攻法理学,同时潜心研究宪法基础理论,尤其是对法治、人权、法的一般原理、法学范畴等基本理论的研究有独到之处,并在国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1997年曾作为中国法学会代表团团长率团参加在阿根廷召开的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第十八次代表大会。1999年作为中方主题发言人出席中美法学家联席会议等重要国际学术会议。2001年主持海峡两岸法学研究会议,并作为大陆法学代表团负责人率团赴台湾出席研讨会。先后任湖北师范学院政教系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汉大学律师进修学院名誉院长、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理事、国家教委第一届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组主要成员等职。独著的《宪法基础理论》和任副主编的《法理学》和先后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主编的《良法论》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作为执行总主编的《人权理论与实践》获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主持的《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与未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詹王镇博士在读硕士期间与我国著名的法学专家康均心教授合影

康均心教授简介:

       1993年―1995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助教1995年―1997年,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1997年―2003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2年―2003年,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2003年――现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05年4月至现在,任武汉大学期刊社社长、武汉大学直属党委委员2005年6月至7月,在中共中央党校第四期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习。武汉大学杰出青年”,武汉大学授予,个人荣誉,2005年;湖北省“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个人荣誉,2002年;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武汉大学授予,个人荣誉,2004、2005、2006。

  社会兼职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武汉大学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刑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武汉大学国家安全研究所执行所长

              武汉市公安局高级法律顾问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会长

            湖北省高等学校学报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湖北省期刊协会副会长

            湖北省全球基金爱?病防治项目政策与法律专家库首席专家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犯罪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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